2004年12月6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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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扫黄赌毒问责三警官
陈瑞华

  广西灵川县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秦荣光、治安大队大队长刘湘江及定江派出所所长曾东明因打击卖淫嫖娼不力,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紧邻旅游名城桂林的灵川县八里街开发区近年来卖淫嫖娼现象猖獗,引起当地群众强烈反感。2003年8月19日至9月18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派出暗访组到该开发区暗访时发现,八里街存在黄、赌、毒现象,灵川县公安机关有充当色情、赌博场所的保护伞或直接参与违法经营活动,败坏公安队伍形象的情况。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暗访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同年9月30日,公安部将暗访报告及周永康部长的批示以传真形式向全国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灵川县公安局于10月4日将此通报向全县公安民警进行了传达,并组织警力对八里街的黄、赌、毒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10月31日晚,广西公安厅组织300名警力对八里街的卖淫嫖娼现象进行统一清查时,仍查出7家酒店、发廊、桑拿室存在卖淫嫖娼现象,共抓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58人。
  八里街卖淫嫖娼现象屡禁不绝,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灵川县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秦荣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治安大队大队长刘湘江负有领导责任,定江派出所所长曾东明负有直接责任,3人均已构成失职渎职错误。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灵川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秦荣光、刘湘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曾东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